品类分化是定位理论开创者之一艾·里斯先生首创的重要概念,艾·里斯先生在《品牌的起源》中指出:商业发展的动力是分化;分化诞生新品类;真正的品牌是某一品类的代表;消费者以品类来思考,以品牌来表达。最终形成品牌大树。
目前这个概念被越来越多的定位理论学习者关注,我们发现很多定位理论学习者对品类分化概念存在误区,不少人把品类分化等同于品类细分,在此聊聊个人的理解。
品类分化概念借鉴了达尔文的进化论(应该翻译成演化论)。早期的地球上是没有任何生物的。地球上的原始生命起源于海洋,今天的人类和世界上的每一个物种都有着共同的祖先,都是由同一个祖先分化而来的。商业世界中的品类也类似自然界中的物种,都是由共同的祖先分化而来。
由品类分化所产生的新品类通常有两种类型,一种属于颠覆型品类,另一种属于细分型品类。例如,汽车从马车品类中分化出来,如今汽车已基本替代了马车,因此,汽车属于颠覆型品类,而非细分型品类。同理,智能手机从键盘手机品类中分化出来,智能手机也属于颠覆型品类。
那什么是细分型品类?举例说明,当电扇品类基于不同应用场景发生分化,诞生了落地扇、吊扇、壁挂式电扇、车载电扇、手持风扇、台式电扇等等,这些新品类都属于细分型品类,每个细分型品类都在各自场景中占据了一块市场,但无法颠覆替代其他细分型品类或者大类。
因此,我们不能机械的将科特勒市场营销学中的“市场细分”与“品类分化”这两个概念进行类比,通过品类分化诞生的不仅仅是细分型品类,而且还有可能是颠覆型品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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